Article 30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
(二)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三)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和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设立盲文读物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四)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五)省、市级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
(六)其他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