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Article 24Amended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检验、检疫、检测,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执法监督检查等,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立卷归档。申请许可或被处罚、被执行、被检查企业可以申请查询上述档案资料。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