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自治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或者建设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人工湿地等生态保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

Local Regulations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