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4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Article 32Amende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相关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国家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