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效益。

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