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发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功能,推进示范区建设开放特区。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管理为“一线”管理,综合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的管理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原则,在综合保税区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加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的协作,推行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服务,实行海关、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通关便利化。

推进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对接国内外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等综合口岸资源,建设示范区开放口岸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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