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协调推进各项试验任务;

(二)拟定总体发展规划,指导、督促片区和有关部门完善发展规划并落实阶段性改革任务;

(三)指导片区制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片区联动合作机制;

(四)依法组织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有关工作;

(五)组织片区开展评估工作;

(六)建立信息发布制度;

(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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