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Article 5Amended本市鼓励和支持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市和区、县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