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咨询行政服务的申请要件、办理程序、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

(二)对行政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投诉和举报;

(三)对行政服务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