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街道办事处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街道居民代表会议,就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重要事项以及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改进工作。街道居民代表会议由辖区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居民、单位推荐的代表组成。区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会议,并督促落实居民代表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