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一)企业名称在著名商标认定前已经获准注册登记的;

(二)著名商标的文字是江河湖泊、山川、名胜古迹及特有地域等名称的;

(三)著名商标的文字是动物、植物名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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