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自治县自治机关为各级各类学校哈萨克族语言文字教育所作的规定,学校或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若需修改完善,须经自治县自治机关批准。

自治县境内的中、小学,实行哈萨克、汉“双语”教学,哈萨克族青少年应当学习掌握哈萨克语言文字。

幼儿园、学前班根据实际情况,对哈萨克族幼儿提供方便,进行哈萨克、汉“双语”教育。

自治县境内的哈萨克族学生在升级、升学考试中,哈萨克语文分数以主科成绩计入总分,并享受少数民族学生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