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依法定或者约定由单位享有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完成人(以下简称完成人)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参与收益分配,依法享有权益;相关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其相应奖励、报酬。
完成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后,除与原单位另有约定外,其从原单位获得该项发明创造奖金和报酬的权利不变;完成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享有获得该项发明创造奖金和报酬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