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旅游景区(点)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环境容量等要求,综合旅游景区(点)的具体情况,核定旅游景区(点)最大承载量,向社会公示,并在景区开放前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旅游景区(点)应当制订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建立门票预约制度,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景区(点)入口等处公布景区的实时流量和最大承载量。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旅游景区(点)应当提前公告,及时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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