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城市管理职责:

(一)负责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二)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日常整治活动;

(三)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