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湖泊保护责任单位不履行保护职责,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