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湖泊水域范围内使用汽油、柴油等污染水体的燃料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