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Chapter 4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Article 33In force市房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优秀历史建筑的具体情况,逐幢编制保护图则,明确保护范围及其保护、修缮和使用的具体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向社会公布。市房屋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工作机构,实施全市优秀历史建筑的资源现状调查、档案建立、修缮方案技术论证、建筑实测、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