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区和疫区的划定,由省农业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区和疫区的撤销,由当地农业部门提出,经省农业部门认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