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完善农村牧区养老救助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织织,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吃、穿、住、医、葬的五保供养。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