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Article 8Repealed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在活动中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按照常委会的安排参加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制度。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13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