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在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以及相关技术的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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