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水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二)负责水工程的检查、观测、维修、养护和安全保护;

(三)负责防洪、调度、供水、配水、排水和水工程的技术管理;

(四)编制工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收缴水费和防洪、排水等管理费用。

水工程管理单位可以利用本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和设备、技术力量,开展综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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