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城乡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审查。

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依法在专门场所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送交同级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存档。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