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专利,但股东以专利权等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

企业在专利实施及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享受有关扶持新产品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