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行政机关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将草案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