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本条例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民政、监察、国土资源、计划生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乡(镇)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