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举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三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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