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Chapter 4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修改Article 22In force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和制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擅自改变规划条件及附图。违反规划条件及附图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