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维护其服务区域的治安秩序,并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维护本居民区的社会治安。 商业楼宇的业主、使用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指导,落实本楼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