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本条例所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预防、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入侵、防破坏等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并列入国家《安全技
术防范产品目录》的专用产品。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合形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和音频监控系统、出入口识别控制系统、防盗抢防护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者以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集成的电子系统或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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