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Article 26In force四星级以上的星级旅馆需要配备专门用于免费接送本旅馆住宿旅客往来机场、车站、码头的业务用车的,应当向省或者市、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明确专用车辆的数量、载客人数、车身颜色、车辆标识、接送线路等;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旅馆业务用车不得从事其他营运活动。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