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自确认完成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对该成果进行转化,所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干扰,利益分配由有关各方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