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记录。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公民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申请人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和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有关情况认为确有必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可以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