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