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Article 5Repealed福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职责。福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福州市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水利、港口航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