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建设项目需要疏干排水或者施工降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水务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需要疏干排水或者施工降水的,免征水资源费。
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疏干排水或者施工降水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利用地下水,避免浪费和污染水源,防止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
因疏干排水、施工降水影响他人生活或者生产,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