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地区、行业的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目录,组织引进重点领域的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大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发挥人才在创新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并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岗位聘用以及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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