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将职工教育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

(二)制定职工教育计划,安排职工参加培训或者接受教育;

(三)制定与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相衔接的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四)明确职工教育管理机构,决定职工教育的形式;

(五)提供职工教育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图书资料;

(六)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

(七)鼓励职工自学成才,表彰或者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并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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