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遇有高速公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路况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情况依法采取交通分流、限速通行、间断放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派交通警察现场指挥。
高速公路恢复通行条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交通管制措施,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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