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重大项目的保护、研究和展示;

(二)整理收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珍贵资料和实物;

(三)抢救濒危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

(五)出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研究成果;

(六)表彰、奖励为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其他保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经费,审计机关应当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经费的使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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