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5 法规案的审议表决/Section 2 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法规程序Article 38Amended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其中的个别条款意见分歧较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对个别条款单独表决。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主任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规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交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