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捐赠人有权直接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兴办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督。

对违反捐赠人意愿的行为,捐赠人有权向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赠单位主管部门投诉,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捐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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