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城镇新区、开发区、园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乡规划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