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游行、示威队伍在行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临时改变游行、示威队伍的行进路线: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一时难以排除的;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

(三)发生其他意外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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