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体育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本部门或本行业的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