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建立执勤制度。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专职消防员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建立后不得擅自撤销,确需撤销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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