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Repealed

对有预算违法行为的各级财政部门,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警告,责令纠正,并可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财政部门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