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