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志愿服务组织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志愿服务各项制度;

(二)招募、登记、培训、考核、奖励志愿者;

(三)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间、内容及质量;

(五)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并根据志愿者申请,如实出具相关证明;

(六)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交流活动;

(七)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原因受到损害,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依法协助向第三人索赔;

(九)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其服务范围、具体职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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